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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四个强化 护航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20-08-06 11:05:07  作者:第二纪检监察室 刘涛  来源: 第二纪检监察室   浏览次数:

为不断提升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效,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纪律保障作用,以确保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高质量推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担当、做实政治监督。严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切实主动融入和服务创建工作,积极下沉一线开展创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区委、区政府各项创建决策部署、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是持续加强学习,强化氛围营造。区纪委监委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支部学习、深入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建应知应会等相关知识。积极投身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一线包抓片区,定期深入商户、小餐饮店等开展创建工作宣传、讲解创建意义、营造创建氛围,清扫路边设施卫生,清理路边野广告等,为创建工作挥洒汗水。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区纪委监委牢牢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分片包抓部门履职尽责这一关键环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开展督查检查,时刻关注创建工作进度,重点对创建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及相关会议精神等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分片包抓部门的创建任务安排部署、工作落实、工作作风等纪律执行情况等,逐一扫描,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落实。

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强化纪律保障。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有责必担、失责必究、问责必严”的要求,对在创建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对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督办落实情况以及巡查、暗访发现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在创建过程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影响创建工作大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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