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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持续发力 推动新《条例》学习贯彻
发布时间:2024-04-08 09:40:34  作者:组宣部 张华  来源:   浏览次数:

“此次修订《条例》,在第三十条,对其他违法行为进行了充实规定,并新增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有涉黄涉毒等违法行为党员的党纪处分规定,进一步明确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法行为的范围,更好地促进纪法衔接。”近日,杨陵区纪委监委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体学习时,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阐释。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来,杨陵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委主要负责人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班子成员逐字逐句领学原文、新旧对照解读重点,通过常委会原文学、中心组重点学、干部讲堂深入学等形式,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熟练运用。

同时,借助“清廉杨陵”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转发推送《条例》图解、新旧条例对照和《条例》权威解读等专题内容,方便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自主思考学,在全区掀起《条例》学习热潮。

此外,区纪委监委还为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备新修订《条例》单行本,要求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联系单位,镇街纪委深入村、社区党组织主动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学习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到不触碰底线,不越过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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