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台街道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4-14 18:06: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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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近日,李台街道制定出台《中共李台街道工作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本《实施细则》既体现了《中共杨陵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又充分结合李台实际,从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等方面细化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在责任内容上,划分街道党工委和社区(村)党组织2个层面,分别从班子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分别明确了责任,并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建立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执行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驻社区(村)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执行社区(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台账等22条具体措施作为落实六大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确保各层面对自已承担的责任能够找得着、对得上、落得实、担的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