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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实施效能督查促进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推进
发布时间:2013-09-23 18:06: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了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的效能督查工作,着力解决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杨陵区制定下发了《杨陵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效能督查实施意见》,采取“督办、约谈、问责”三种措施,对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效能督查。
 
    一是督办。根据确定的督办事项,查找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发《效能督办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并要求作出《效能承诺书》。
 
    二是约谈。对经督办仍未作出实质性整改或重点工作进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仍然缓慢的,将视情形进行约谈,警示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纠正并规范其行为。
 
    三是问责。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形采取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实施问责,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效能督查实施意见》下发以来,杨陵区效能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8月份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议要求,会同区督查考核办、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对2013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中存在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的责任单位分别开展了2次重点建设项目效能督查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效能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区效能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出督办意见,报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效能督查领导小组,审定后,决定向进展缓慢的5个责任单位下发《效能督办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按时限要求落实整改意见,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按进度要求开展工作。
 
    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重点项目督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审定对经督办仍未作出实质性进展的单位主要领导,将视情形进行约谈,警示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强力推进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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