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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小权力中滋生的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0-11-27 11:19:00  作者:第三纪检监察室 张冉昕  来源: 第三纪检监察室   浏览次数:

近期,杨陵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按照工作要求,对相关被监督单位工程建设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起村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问题。

原五泉镇曹堡村委会主任朱某涛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违反杨陵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相关要求及“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未公开招标,由朱某涛牵头组织村三委会决定由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包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未及时兑付工程款,致使该建设公司将曹堡村村委会起诉至法院,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朱某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工程建设从立项研究到建成资金拨付,涉及多个环节与领域,相关利益链较长,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特别是村级建设项目多由区级单位牵头负责、由各村具体自主实施。村干部权力虽小,却最直接关系到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在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个别村级监委会对项目建设监管止于表面、流于形式,上级镇办对村级项目监管不全面、不到位,更易导致项目规避招标、转包分包、批少建多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区纪委将继续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利剑,充分发挥好区级、镇办、村级三级监督检查作用,强化镇、村两级干部及相关人员工程项目管理纪法知识普及,形成小微权力廉政风险防控合力,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不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好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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