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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3-16 16:32:08  作者:区财政局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0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整改抓好抓实

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并深刻认识到,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张昌生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积极对各整改责任股室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分工负责,明确整改任务。1月25日,再次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照巡察整改督办单反馈意见梳理细化,逐一研究讨论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事项,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三)建立台账,分类精准施策。一方面制定《杨陵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台账》,围绕4大类15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列出问题、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将各类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另一方面采取专人管“账”、定期查“账”、按时交“账”、核实销“账”的管理模式,确保件件有人抓、有人改、有着落。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对照4类15个方面23个问题的整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本着“上下联动、对口落实、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逐项整改、对账销号。目前23个整改任务中,立行立改任务已经按要求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落实的整改任务,坚持久久为功,驰而不息。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局党组紧密围绕十九大精神及财政工作实际,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始终与党中央和示范区、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同心同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推进党组工作规范化,紧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势,每季度召开财政业务工作研讨会,共同探讨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调研报告1篇。二是高度重视财务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下发整改任务到国库、预算等相关股室,向借款单位印发还款文件,督促借款单位对2016年财政集中支付专户借款资金5827.4万元进行清理归还,同时,通过向示范区财政局申请工程项目欠款解决2000万元。

2.领导班子凝心聚力不强。一是局党组坚持以“疏”、“联”、“理”的工作思路抓好班子团结协作,每月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重大事项随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思想上“疏”,局党组书记张昌生定期对班子成员进行思想交流,谈认识、谈打算,帮助班子成员树立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感情上“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使成员之间由表面接触到倾心共事,由表面寒喧到推心置腹;关系上“理”,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时刻提醒大家做到重责轻权,顾全大局,分工不分家。二是严格落实“三项机制”,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印发《杨陵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绩效津贴考核方案》,各股室按月上报各股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全年考核扣分项,规范内部管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开展文明股室创建活动,对干部职工实行多方位考核,评选为优秀股室予以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表彰奖励,提高干部职工谋事干事热情。

3.履行财政监管职责不力。一是将财政法规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自行学习、互相学习等多元化的学习方式纳入日常学习范围,提高财政业务水平和监管意识;成立财政监管责任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张昌生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5人,实行轮换制度,自社保股开始,5人为一轮,每两个季度轮换一次,负责日常财政工作的监督管理巡察工作。二是我区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计划数36723万元,年终已超额完成36744万元目标任务,鉴于2017年我区可用财力无变化,财政总支出保持不变,本年度内没有出现法定原因内需进行预算调整的事项,同时,我局及时向区政府上报了《杨陵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预算调整有关情况的请示》(杨政财字〔2017〕61号)文件,并由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审签同意并向区人大备案;安排预算股对2018年预算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制定,2018年预算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区人大代表审议通过。对2016年滞留的财政往来资金5824万元,已审签专款文件予以拨付。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工作不严不实。一是建立了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将财政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重视,党组“一把手”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党建工作推动会,研究党建工作;2018年第一次党建工作推动会已于1月29日召开,会上听取了上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成立区财政局党务工作小组,由非税收入所所长陈三团任组长,工作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开展日常专题教育活动,落实党建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和党建日常工作,加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5.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一是坚持局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局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并以谈心谈话、相互批评等互动形式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2月12日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建立了班子成员查摆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好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增加党课次数,做到会议不混开;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党组会议流程,每次党组会议都要求基层站所负责人列席,由专人负责详细记录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党组议事规则,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作用,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

7.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流于形式。一是健全“两学一做” 长效机制,形成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下属各股所自身实际定制“学改做”计划,坚持每周三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结合理论与业务工作实际,完善学习内容,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学习记录和工作记录分别记录。二是组织党员开展义务服务活动,成立杨陵区财政局党员志愿服务队,12月24日组织服务队党员干部在公园路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将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下去。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局党组党风廉政专题汇报会,主要负责人听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汇报,并对各股室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内至少听取4次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形成机关干部考勤检查每月至少三次的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

9.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宽松软”。经常性开展全局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主动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升党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

10.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修订完善《杨陵区财政局AB岗工作制度》、《杨陵区财政局内部岗位轮换制度》,一方面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协调人员不足、岗位空缺问题,区委已从区招商局提拔彭爱珍任局财政财务监督所所长;另一方面根据业务工作要求,内部调整岗位4人,社保股借调1人,临聘进入农发办、采购办各1人,通过人员充实和调整,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分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我局形象和服务管理水平。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1.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修订完善了《杨陵区非税收入管理所车辆管理制度》,因公外出用车执行派车单制度,规范车辆管理使用;联合杨陵区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从1月份开始完全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从源头上堵塞财务漏洞。

12.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已制定2018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修订完善AB岗制度和内部岗位轮换制度,一方面积极向人事部门协调人员不足、岗位空缺问题;另一方面根据业务工作要求,内部调整岗位4人,借调1人,临聘2人,通过人员充实和调整,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分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预防廉政风险隐患;规范局财务报销审批管理,部分费用无明细及发票不规范、附件填写不齐全等问题,已按要求全部予以完善,2018年财务报账已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1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欠缺。一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定期通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强化“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健全问责机制,定期开展对“三公经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二是完善公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车辆由非税收收入管理所管理,其他股室需要时,无论去区内还是区外,均需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将包村扶贫干部发放的车补予以收回并上交专户,对驻村扶贫干部私车下乡补助问题后续党组会议继续深入研究,拟用“三项机制”予以解决。三是完善并落实 AB岗制度、轮岗制度,确保各业务口无业务停办等问题出现;加强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将考勤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迟到早退、不签到、外出不报告等问题,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实行外出登记制度,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14.纠正“四风”力度不大,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未完全形成。彻底纠改“四风”,狠刹“四风”抬头趋势,对干部作风建设进行常态化管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自行组织并鼓励干部参加各类财政业务知识培训,培养财政业务骨干,增强干事创业本领,提高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公车使用、岗位轮换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人员管理,调动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1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严格执行“双审双签”制度,规范审签报销程序。所有需要报销的票据经办人首先签字,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落实“双签”制度,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予以报销,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部分费用无明细、发票不规范、附件填写不齐全等问题,已按规定予以整改。

三、持续抓好落实,积极做好问题线索办理工作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共反馈问题线索8条,针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具体问题具体研究,明确责任主体,积极完成线索处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问题线索已经完成初核。通过问题线索核查,进一步促进了我局党组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的规范化,实现了公务卡结算制度在我区全面推行。

四、持续抓好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克服畏难情绪,破解工作中的难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经常性开展全局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彻底纠正“四风”;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清醒、保持定力、保持节奏、再添措施、再加力度,持续深化和巩固好此次巡察工作成果,努力推进财政事业和党的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9-87012313;邮政信箱:杨陵区康乐路30号;电子信箱:29729464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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