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中院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及“两学一做”要求,我院认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全院干警思想观念显著转变,司法为民意识明显增强,司法便民措施得到强化,纪律作风整顿取得实效,审判质量效率意识明显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使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我院党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成立了以院长侯虹刚为组长,副院长朱文斌、纪检组长崔灿为副组长的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室,由纪检组长崔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制定了《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安排了活动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凡违反规定,思想涣散、法纪意识不强、纪律松弛等行为、工作作风散漫,不思进取、不敢担当、缺乏创新、工作标准不高等行为以及对涉及群众利益诉求等问题处理不力、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新常态等问题,严肃进行整改问责。并于4月12日召开全院干警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深入进行思想发动。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了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法官行为准则》,为开展好整顿活动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查找问题。我院这次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4月10日到12日为动员学习阶段。通过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实施方案》,组织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问题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核心意识和大局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守纪、明纪、敢于担当,着力解决工作效率不高、缺乏创新意识、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真正形成团结、进取、务实、创新、严谨、高效的工作局面,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第二阶段4月13到18日为对照检查阶段。由各庭室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活动目标,对照整顿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查找本部门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形成整改措施。第三阶段4月19到27日为总结提高阶段。我院根据各部门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严谨、纪律性不强、作风散漫、庭审活动不够规范、司法礼仪不够严谨等六个问题,进行梳理,制定了《杨陵区人民法院加强纪律作风若干规定》,从严肃考勤纪律、规范着装规定、严格会议纪律、网上办公纪律等方面,严明纪律作风,规范制度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制度。
三、坚持开门整顿,整改突出问题。我院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与集中时间整改相结合,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干警纪律作风明显好转。针对活动中存在的不严格执行签到制度、不规范着装、作风涣散、酒后上班等现象,院党组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绩效处罚等措施,以儆效尤,严明纪律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形象。
四、领导干部带头整改,整顿取得成效。在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中,院领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自查,率先整改,全院干警自我剖析,查找问题,积极整改。院长侯虹刚率先垂范,在中层学习会上自查纪律作风情况,亲自抓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多次在上班时查岗,看是否有脱岗现象发生,晚间多次到院内检查车辆停放及值班情况;纪检组长崔灿与纪检室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要求其加大作风纪律检查力度,对无视作风纪律要求的,树立反面典型;副院长朱文斌要求业务部门放下架子,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全院各部门积极行动,纷纷组织内部人员对上级文件精神及作风整顿安排意见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并开展深刻的自查整改活动。全院干警认真学习5次,纷纷开展自查整改,撰写信息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