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局四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5-15 18:06: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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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市政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位,早安排早部署,多措并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作用,局党委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制订了《2015年市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明确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局纪委按照“三转”要求,切实承担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制定出台《市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工作任务、要求及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切实将责任明确到下属各部门,工作安排细化到每月,工作措施落实到具体事项。同时,与下属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同部门考核紧密结合,与季度绩效打分挂钩,实行奖惩。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周一例会、周三集中学习时间,扎实开展书记讲廉政课2次、专题辅导8次、学习廉政资料及文章20余篇、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切实增强市政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四是强化日常检查考核。局纪委每月对下属各部门在工作考勤、作风建设、效能目标等方面落实情况开展1次全面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情况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局党委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一季度重点工作,查找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