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8-28 08:53:40 作者:杨陵区纪委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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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陵街道元树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军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9月,郭军保以收取幸福院电费名义侵占集体资金36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1月,郭军保以重复报账的手段侵占集体资金2434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8月,郭军保违规使用集体资金1200元购买烟酒。郭军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杨陵街道元树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永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8月,李永辉违规使用集体资金1008元购买烟酒;对元树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军保重复报账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失责。李永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杨陵区五泉镇中心小学校长杨朋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18年5月,杨朋英借乔迁之机,违规操办乔迁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4100元。杨朋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责令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