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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通报3起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例
发布时间:2019-12-03 09:48:0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五泉镇夹道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刘增宽优亲厚友、违规分房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10月,在五泉镇夹道村新分支户进镇安置分房工作中,五泉镇夹道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刘增宽,通过向其他村组干部打招呼的方式,违规在其父亲的干儿子佘某荣(投靠户)的申请材料上签字,并将其将纳入进镇安置分房名单予以公示、上报,导致不符合新分支户进镇安置条件的佘某荣一家违规获得113㎡和78㎡两套安置房,存在优亲厚友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刘增宽还存在为群众办理户口时收受群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9年8月,刘增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 李台街道温馨社区原党委书记穆孝飞侵占村集体土地租赁费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李台街道温馨社区原党委书记穆孝飞,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移动信号塔的土地租赁费8000元,损害村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穆孝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被追缴。

3. 大寨街道原黎张沟村党支部委员、黎陈村原土地银行行长张公社非法占有地租款问题。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原黎张沟村党支部委员、黎陈村原土地银行行长张公社,在履行职务期间,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财经规定,坐收坐支该村2014年土地流转地租款57914.79元;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占手段非法占有2915.21元地租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张公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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