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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和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9-15 17:05:2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纪委秦风网   浏览次数:

为了落实中省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强烈信号,近日,洛南县纪委对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和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城关街道办八里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张卫安侵吞国家民政救灾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9月,张卫安以其亲属名义套取、侵吞国家民政灾后倒房重建补助资金34000元。2017年5月26日,洛南县纪委给予张卫安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34000元予以收缴。

2.洛源镇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凡套取国家低保金问题。2015年12月,刘凡在未经群众评议和村集体会议研究的情况下,虚报3户困难群众低保,套取国家低保资金5260元用于全村核桃科管、环境卫生整治雇工补助开支。2017年5月17日,洛源镇党委给予刘凡党内警告处分,套取的5260元资金予以收缴。

3.灵口镇龙泉村常洼组组长史月民转移群众低保金用途问题。2014年6月,灵口镇龙泉村常洼组组长史月民将该组2013、2014年度的5户困难群众低保金10260元收回,用于本组群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补助和村民小组道路维修。2017年6月2日,灵口镇党委给予史月民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回的10260元低保金追回发给原低保户。

4.洛南县麻坪中学公款购买烟酒餐问题。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麻坪中学采取记账方式,先后多次公款购买香烟、白酒,用于教师聚餐时消费,累计花费公款1555元。2017年7月6日,麻坪镇党委给予麻坪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李军平党内警告处分,购买烟酒费用由聚餐人员个人支付。

5.洛南县永丰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兼报账员焦涛公款购买礼品问题。2016年9月,焦涛在校长外出学习期间,未经请示汇报,花费学校公用经费380元购买电热毯4条,用于4名工作调动教师的礼品。2017年8月24日,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给予焦涛行政警告处分,公款购买礼品费用收缴校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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