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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7-09-09 08:54:2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纪委秦风网   浏览次数:

近日,铜川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印台区人社局局长同江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规定,违规长期租用私人车辆,隐匿车辆租赁费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12年年底,同江荣在未召开班子会议的情况下,租用私人车辆用于公务,租期一年,租车费用每月3000元,车辆燃油费和过路费由印台区人社局承担,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由被租赁人承担, 结算方式为被租赁人向印台区人社局提供汽车租赁票据,印台区人社局向被租赁人支付租车费用。2015年6月,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下发《铜川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后,印台区于2015年6月底完成公车改革。同江荣未执行市纪委《严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规定》要求和印台区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继续租用私人车辆供印台区人社局公务使用。自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印台区人社局用文印费、办公费等票据违规报销支付租车费、车辆燃油费和过路费122566元。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同江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在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压态势下,同江荣身为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却对中央和省、市委、纪委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依然故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纪律规矩上远离高压线。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中央和省、市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全面履行从严治党分内之责、当然之责、首要之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鉴,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正之风的“防火墙”,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矩刻印在心、执行到位。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紧抓牢。各级班子成员既要从严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又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领导机关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警钟长鸣,以上率下,用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立起标杆、树好形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既咬住奢靡享乐老问题,又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对违规长期租赁公务用车、隐匿或转嫁租赁车辆费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和旅游、出入“一桌餐”场所等典型问题的查处,切实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处理从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问题处理从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起者、组织者处理从严,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要把问责利剑亮出来、落下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的地方和单位,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断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用反面典型进一步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证。

通报强调,同江荣违纪问题的查处,再次暴露出“四风”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变异性、顽固性等特点,也再一次暴露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仍缺乏高度的政治警觉和严格的纪律约束,甚至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明知有关行为违反党的纪律,依然抱着侥幸心理,对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视若无睹,肆无忌惮不收敛、顶风违纪不收手,或是表面有收敛、底下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以此案为鉴,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对标看齐,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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