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9-11 16:49: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纪委秦风网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勉县武侯镇涟水社区支部委员、社区委员、调委会主任王建军,支部委员兼文书马明,违规领取国家低保金96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王建军、马明分别受到有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
2、勉县温泉镇刘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曹福祥,重大事项不向组织报告,将集体资产无偿转给别人使用,给集体经济和群众利益带来了损失。曹福祥受到警告处分。
3、勉县新铺镇山金寺村原党支部书记肖明,村文书张玉翠虚报移民搬迁对象,将补助资金3万元用于修建护坡及道路维修。肖明、张玉翠分别受到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
4、勉县阜川镇蒲家院村三组党员王静,违规挪用集体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2500元归个人所用。王静受到警告处分。
5、勉县同沟寺镇谷家沟村九组组长易正荣,代领本组残疾人薛建明的补贴存折后,长期未给本人。易正荣受到警告处分。
6、勉县温泉国土资源所副所长陈永华,副所长郭然给谢家桥村贫困户安置建房放线后违规接受宴请。陈永华、郭然分别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