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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通报5起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8-31 09:47:4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纪委秦风网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栗子园村党支部副书记蔡红福长期不在岗的问题。栗子园村党支部副书记、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蔡红福,2017年2月3日至6月9日期间,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脱岗,严重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6月9日,莲花街道办事处党委给予蔡红福党内警告处分。

2.南郑县黄官镇水井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海峰工作不到岗的问题。黄官镇水井村党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李海峰,2017年5月6日至6月7日期间未到岗履职,致使该村扶贫工作延误。2017年6月13日,经黄官镇党委同意,给予李海峰党内警告处分。

3.西乡县两河口镇黄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付国树挪用扶贫互助资金的问题。2016年8月15日,付国树将该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互助资金10万元借给他人周转使用, 2017年5月20日归还。2017年7月18日,两河口镇纪委给予付国树党内警告处分。

4.勉县温泉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负责人陈永华,副所长郭然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6年以来,陈永华、郭然违规接受辖区内温泉镇谢家桥村委会公款宴请4次;在给谢家桥村贫困户安置建房放线后,陈永华收受村主任张军汉用公款送现金300元。2017年7月17日,勉县国土资源局分别给予陈永华、郭然行政警告处分。

5.镇巴县三元镇政府包村干部毛玉生、双河村党支部书记毛堂兴、双河村村委会主任李国安、双河村监委会主任谭大喜违反低保政策的问题。2016年三元镇双河村低保评议工作中,包村干部毛玉生与该村三委会干部违规设立“合户保”二次分配低保资金,违反低保政策。2017年7月24日,镇巴县纪委给予毛玉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毛堂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国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谭大喜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扶贫领域正风反腐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委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集中力量,狠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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