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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9-06 08:37:2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纪委秦风网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沈坝镇元丰村村主任王会康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3月,王会康在沈坝镇元丰村脱贫攻坚贫困户识别纳入工作中,违反“九条红线”规定,违规将3户亲属纳入贫困户。同时,因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要求的村民文某纳入贫困户,致使该户享受4万元贴息贷款。2017年8月,沈坝镇纪委给予王会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五里镇白马石村村文书李锦万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3年,五里镇白马石村在进行退耕还林作业设计时,将陈某等三户共计19亩土地纳入设计范围。在实际兑付退耕还林补助款时,时任村支书王开全(已故),时任村主任兼文书李锦万以上述三户村民在外居住,无法联系为由将19亩退耕还林土地申报在村干部名下。2003年至2016年共套取补助资金25900元用于偿还集体债务。对此李锦万作为时任村主任兼文书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6月,五里镇纪委给予李锦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谋取私利、优亲厚友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区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精准扶贫脱贫领域出现突出问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中央的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为汉滨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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