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眉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齐镇官村菴村党支部书记杨栋违规发放村干部补助的问题。2017年3月,齐镇官村菴村党支部书记杨栋违规为其本人及其他4名村干部发放2016年考勤费和电话补助费,共计74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杨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常兴镇常兴村党支部书记高安堂违规发放村干部工资的问题。2016年3月15日,常兴镇常兴村党支部书记高安堂在县镇发放的村干部工资基础上违规为常兴村6名村干部多发放2015年工资,共计79000余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安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首善街道办事处北兴村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的问题。2016年7月13日,首善街道办事处北兴村为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的村干部发放误工补贴,共计165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北兴村党支部书记王元兴、村委会主任刘晓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纠正“四风”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和新问题、新动向,坚持原则、寸步不让,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查快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知止知耻浓厚氛围。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县域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