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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08-15 09:09:2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纪委秦风网   浏览次数:

近日,麟游县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麟游县九成宫镇丰塬村党支部书记赵朋军违规审批“三无户”建房问题。2014年5月,赵朋军在与其他村干部商议2014年“三无户”建房项目时,表态同意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纳入“三无户”建房申报对象,使其享受建房政策。2017年5月,九成宫镇党委给予赵朋军党内警告处分。

2.麟游县招贤镇原东家咀村村委会主任王明太坐收坐支村级经费问题。2010年,王明太违反财经纪律,将本村2500元集体资金未上交村级账户,并用于村级经费支出。2017年5月,招贤镇党委给予王明太党内警告处分。

3.麟游县两亭镇水磨沟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杨红珍违规领取土地补贴问题。2016年,两亭镇水磨沟村芋园组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原村民小组长杨应劳私自给包括自己和杨红珍在内的15户群众增加了土地面积,杨红珍未制止其错误行为,并违规领取23亩土地补贴1397.74元。2017年5月,两亭镇党委给予杨红珍党内警告处分。

4.麟游县招贤镇阁头寺村会计杨润和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2015年12月,阁头寺村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将2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群众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招贤镇党委给予杨润和党内警告处分。

5.麟游县城建监察大队队长张双珍违规审批差旅费问题。张双珍作为单位主管财务人员,在签批报销2016年8月25日和9月6日与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时,审核把关不严,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超标准审批报销差旅费共计400元。2017年7月,麟游县纪委给予张双珍党内警告处分。

6.麟游县两亭镇两亭村新庄村民小组组长纪书会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2016年,两亭村在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对群众家庭情况掌握不准确,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识别为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两亭镇党委给予纪书会党内警告处分。

7.麟游县常丰镇苏家村党支部书记张全柱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2016年、2017年,苏家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敏杰在完善贫困户异地搬迁“三项协议”资料过程中,违规向21户贫困户收取照相费760元。张全柱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制止张敏杰的违纪行为。2017年6月,常丰镇党委给予张全柱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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