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旬邑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1、旬邑县清塬镇郝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程述峰违规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2015年6月,旬邑县清塬镇郝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程述峰申请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15年11月该项目验收时,程述峰在未建房的情况下,将验收组带至本村村民程三平家的房子进行拍照验收,2016年5月15日,县城建局将135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转进程述峰名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折中,归程述峰个人使用,涉嫌违法。2017年5月,旬邑县纪委给予程述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旬邑县张洪镇南头村党支部书记田选强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田选强在任南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4年在原底社区决定在南头村建设互助幸福院过程中,因资金短缺,将该村田俊民等4户无住房、无能力建房的村民列为危房改造项目,争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与该4户口头商定,验收后将下发的危房改造补助款交给村上,用于支付幸福院建设工程款。田选强安排时任村委会主任田建虎负责,并收取了该4户惠农一折通存折,于2015年3月26日分2次在原底信用社、东关信用社取出每户1.1万元,共计4.4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转至幸福院承建工队账户,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5月,县纪委给予田选强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儆效尤。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党的精准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克扣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