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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纪委通报8起“三个助力”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7-07-16 08:45:0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纪委秦风网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助力全县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环境规范,现就近期查处的八起“三个助力”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北塬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周金明,违规将自己作为移民搬迁对象上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塬镇主任科员张小军,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王庄村的违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城关街道办南桥村党支部书记刘大谋、村委会主任冀百峰,在清理选煤厂过程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环境污染,造成恶劣影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西固镇南茆村委会主任刘凤喜,截留政府拨付给群众的补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史官镇富平村党总支部书记赵小平,违规上报扶贫搬迁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北塬镇阿堡村委会主任种贵海,随意扣罚村干部工资;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进入精准扶贫网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史官镇史家山村委会主任贾德明,对木炭窑监管不力,造成了环境污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尧禾镇车庄村村委会主任赵王生,违规为村组干部办理农村低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监委会主任赵毅彪,对此事未履行监督责任,自己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8、林皋镇卫生院院长孙江海,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私自出租国有土地,私自修建单位宿办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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