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执纪审查工作推进会后,岚皋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助力”工作部署,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再次通报5起脱贫攻坚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纪违法案件:
1、城关镇水田村党员、五组组长陈锡朋长期侵占五保户供养金和退耕还林补助问题。2014年9月,水田村五组五保户许某搬入县中心敬老院后不再由陈锡朋监管,陈锡朋未将其五保供养金存折和退耕还林补助存折交还给许某。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陈锡朋先后从许某存折中支取4000元,用于车辆上户、还建房款和购买籽种肥料。2017年6月20日,城关镇纪委报请镇党委同意,给予陈锡朋党内警告处分。陈锡朋退还违纪资金4000元。
2、佐龙镇远景村村主任潘斗升在陕南移民搬迁政策执行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12月10日,县卫计局职工潘某意找到潘斗升提出,想以其哥哥的名义申报并享受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请求协助。潘斗升在明知潘某意不符合政策的情况下,还将潘某意提供的资料向上级申报。2013年4月,潘某意获得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3.5万元。2017年6月19日,佐龙镇纪委报请镇党委同意,给予潘斗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
3、大道河镇茶农村村主任汪全坤在低保评定、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茶农村村主任汪全坤在协助镇政府开展该村四组低保动态调整时,不遵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以该组陈某、龚某、阮某、邱某4户16人名义套取低保补助后,违规二次分配给该组16户。2017年6月20日,大道河镇纪委报请镇党委同意,给予汪全坤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整改纠正到位。
4、石门镇月星村村主任郑周祥长期侵占组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月星村村主任郑周祥收取了新迁入户周某、曾某等4户11人公路建设集资款1650元一直不上缴,直至2017年5月,有群众举报该问题时,才将其上缴集体。2017年6月20日,石门镇纪委报请镇党委同意,给予郑周祥党内警告处分。
5、官元镇古家村村会计邱奎赞在低保评定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邱奎赞在参与该村低保评定时,擅自在会议确定的名单中增加2户7人,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将不符合低保补助条件的群众纳入低保对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给国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2017年6月20日,官元镇纪委报请镇党委同意,给予邱奎赞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整改纠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