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14 16:37:4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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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杨陵区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1.杨陵卫健局党组成员、督察专员张彦辉违规收取企业费用问题。2017年10月,张彦辉以项目投标保证金名义违规收取企业费用3万元,用于支付区卫健局违规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张彦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张彦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杨陵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闫社民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8年6月,闫社民在配合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违规收受拆迁对象财物3000元。2023年10月,闫社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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