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水平,2017年,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区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围绕创建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强化措施、积极创新,形成了一批亮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一、总体情况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创建单位能够按照杨陵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杨廉办发〔2017〕3号)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四项创建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形成了层层有责任、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有效强化了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作风建设成效明显,深入贯彻落实“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解决干部慵懒散慢虚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考评奖惩、追究问责等长效机制,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活力;持续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规范办文办会、调研检查、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党风政风持续好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二、取得成效
在此次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中,区城管分局等7个创建单位能够紧紧围绕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胆创新,注重创建工作与单位实际有机融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城管分局组织专题学习中省纪委、示范区及区委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58次,制定《市政管理局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等制度10余项,规范完善市政建设项目、园林绿化、环卫配套设施等招投标及采购流程,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民政局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坚持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救灾款物发放等审核审批全过程公开,健全“放管服”任务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发生,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行养老经办管理服务“五不出村”,改进服务群众方式,简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行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五泉镇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排查涵盖机关廉政风险点96个,制定防控措施121条,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将“三资”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源头防腐成效明显。五泉镇斜上村建设廉政文化长廊,采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条例》《准则》等内容,在农村群众中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同时,设立问题墙和回音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揉谷镇石家村严格执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三务”公开到位,及时将村务、财务、“四议两公开”决策等情况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拓宽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调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李台街道办阳光社区把《准则》《条例》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文艺活动、开辟廉政文化宣传专栏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讲规矩、守纪律的浓厚氛围;在各居民小区设立“微心愿墙”,及时了解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命名城管分局等7个基层党组织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希望被命名的基层党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创建主体责任。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活动是区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全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习和借鉴示范点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争创示范点单位,并抓好推动落实;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示范点单位要以此次命名为契机,不断深化和完善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方法措施,着力在突出亮点、强化示范再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创建标准和水平,发挥好示范点的先进性和典型性作用,努力形成典型引路、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动态管理。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成功的示范点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中予以加分,对亮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责任追究。同时,对授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荣誉称号的单位,每两年复审一次,经复审合格的继续保持该称号,在复审中不达标的,将撤销其称号。
附件: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名单
杨陵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名单
一、党政机关
区城管分局、民政局
二、镇办
五泉镇
三、窗口服务单位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四、村(社区)
五泉镇斜上村、揉谷镇石家村、李台街道办阳光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