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现将《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杨陵区纪律检查委员
2019年4月15日
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确保中省纪委和示范区纪工委相关部署要求落实到位,结合杨陵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示范区纪工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典型案例为镜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杨陵区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同时着眼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提高思想认识,深挖思想根源,增强思想警觉,扎实整改提效,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范围
杨陵区发生以下重大典型案件的部门和单位,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的“两面人”“两面派”案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领导干部的案件;选人用人、审批监管、金融信贷、矿产资源、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项目招投标,以及公共财产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生领域、生态环保、营商环境中发生的案件;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被问责的案件。
虽未发生重大典型案件,但一般性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动员部署。党委(党组)书记及时召开党委(党组)扩大会议,宣读处分决定,传达学习区纪委“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对照工作建议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内容、质量、分工、时限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以案促改”工作。
(二)抓住重点环节,开好三个会议。召开专题学习会,交流学习体会,增强整改自觉。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通报违纪事实,印发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汲取教训、以案明纪。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对照违纪事实和忏悔录,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洗澡治病,触及思想灵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班子成员带头发言,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坚持分类实施,扎实认真整改。党委(党组)要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对阶段性任务按节点推进,对长期性任务建章立制、常态化推进。拓展提升整改效果,把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扎牢制度“笼子”。
(四)加强督导督查,注重整改质量。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有计划、分层级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导正纠偏。对整改态度不端正、工作不扎实的,严肃问责。对案件带出的问题线索,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五)总结整改工作,深化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部门本单位的成效做法,形成情况报告,报区委和区纪委。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站在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管党治党重要载体和有力举措,切实扎牢抓实。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示范引领。
(二)坚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工作要在解决具体问题和面上同类问题的同时,由表及里、以点带面,敢于直面和整改更深层次的问题。要以他人问题为镜鉴,引以为戒,自我加压,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提高整改质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建议,防止跑偏发散;坚持作风过硬,务实扎实整改,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坚持督查问效,从严从实督力度、督进度,防止整改不力、成效不彰。区纪委将“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