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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为中秋国庆“节日病”开出“五个一批”药方
发布时间:2014-09-01 22:36:5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陕西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以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节日期间,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食品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电子提货券和礼品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到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消费或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消费;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安排;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要根据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特点,优化检查方式,提升检查质量,有针对性地分类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发现、上级领导批办、群众反映强烈、媒体监督曝光的问题线索,要坚持快查快办、专人督办,限时办结,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节日期间,要上下联动,集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针对“节日病”不同症状,要求发生不正之风问题单位,排查问题隐患,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加强源头管控,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廉洁过节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从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开始,今后每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都要在全省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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