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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纪委监委巧打组合拳,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精准监督
发布时间:2020-05-13 09:33:24  作者:纪检监察一室 刘涛  来源: 纪检监察一室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杨陵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不断强化政治监督根本定位,不断探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监督的保障、促进作用。坚持力度、硬度、温度并重,先后研究制定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杨陵区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工作办法(试行)》、《派驻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以制度规范工作,保障执行,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探索建立了“四种谈话机制”,从源头着手,做实做细监督首要职责。1-4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4人次。

紧盯廉政风险点,筑牢廉洁从政“防线”。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作为强化廉政教育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保障”“探头”作用,指导各驻在单位认真梳理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并建立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同时,注重做好重点人员的定期谈话提醒,切实将厚爱体现在严管中,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协助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共梳理廉政风险点541个。

做好任前廉政谈话,拧紧履职尽责“发条”。区纪委监委坚持把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强化党内监督和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党性教育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新任新任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督促新任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走正路、不掉队,拧紧履职尽责“发条”。截至目前,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1人次。

抓好警示提醒谈话,切实遏制违纪“苗头”。提醒谈话是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形式,目的在于抓早抓小,把问题消除在违纪之前。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探索建立提醒谈话“三类机制”,着力遏制苗头问题,强化“红脸出汗”:一是对群众有反映有举报,核查后没有违纪的及时询问提醒;二是对经核查存在一般性问题或有违纪苗头,违反廉政准则及相关规定,自我要求不严、行为言行不检点的及时谈话提醒;三是对经查实存在违纪问题但情节轻微不宜纪律处分的及时警示提醒,要求其作出说明并提出防范对策和整改措施。目前,全区共进行提醒谈话41人。

规范开展诫勉谈话,重点突出问纪追责。区纪委监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把诫勉谈话作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手段,对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多措并举规范开展诫勉谈话工作,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已诫勉谈话18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一般党员干部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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