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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顶层设计 深化政治巡察 杨陵区出台意见高质量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
发布时间:2019-07-12 16:22:57  作者:区委巡察办 华薇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重要指示,切实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推动区委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近日,杨陵区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区委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提供重要遵循。《意见》共分总体目标;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结合村级实际, 坚持因地制宜,高质量推进村级巡察工作;抓好巡察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做好村级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为村级巡察提供坚强保障五部分内容。

明确村级巡察政治定位。《意见》指出,村级延伸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坚持全面巡察与重点巡察相结合,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紧盯“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净化基层党内政治生态,提升党的基层组织政治领导力,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瞄准村级巡察监督重点。《意见》明确,村级巡察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的总体要求,始终将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紧盯村级“两委会”班子及成员,抓住关键问题,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民生领域及落实惠民政策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腐败问题,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发挥不充分,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以及涉黑涉恶、勾结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巡察的政治标准和民心民意民生标准紧密结合,提高巡察质效。

用活村级巡察方式方法。《意见》要求,村级巡察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不搞“一刀切”。对基础较好、情况相对简单的村(社区),快进快出,重在党性教育、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的强烈信号;对情况复杂、反映问题较多的村(社区)可酌情延长,着力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优化工作流程,不拘泥固有模式,注重巡察发现问题质量和实际效果,体现“短平快”“准高稳”特点。同时,针对巡察直接面对村(社区)群众的特点,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尊重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注重用好用活开门迎访、入户走访、重点探访、跟踪追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突出问题。

紧盯村级巡察问题整改。《意见》强调,村(社区)采取整体化方式推进整改,巡察意见向镇(街道)、村(社区)双向反馈,实行“靶向治疗”。镇(街道)党(工)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村(社区)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确保村(社区)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同时,坚持把立巡立改、快查快办作为村(社区)巡察整改的重要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并且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督促镇(街道)、村(社区)立即整改,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提前介入、先查先办。整合纪委、组织、镇(街道)监督力量,协助巡察机构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巡察成果运用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抓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夯实村级巡察组织领导责任。《意见》明确,村级巡察按照区委研究部署、整体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跟踪指导,巡察办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的工作格局稳步推进。坚持做到既全面深入,又把握时间节点,既强化巡察震慑作用,又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既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巡察的积极性,又防止人为激化矛盾。按照“先行试点、提供经验、稳步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加强村(社区)巡察顶层设计,合理安排巡察对象和轮次。巡察机构将不断探索村(社区)巡察组织形式、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发掘提炼经验和典型,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同时强化队伍建设,发挥巡察“熔炉”作用,畅通巡察干部晋升、交流使用渠道,增强巡察岗位吸引力,保持巡察队伍生机活力。

截至目前,杨陵区已巡察村(社区)7个,其中,巡镇带村4个,直接巡察3个;发现重点问题30个,问题线索12件(其中村级党支部书记4人,村主任1人,其他党员干部7人),提前介入、移交核查问题线索3件,立案2人,推动解决社区道路硬化、流转土地地租分配、农村集体资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5个。村级延伸巡察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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