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安排部署,区纪委监委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在精减文件数量、严控会议数量规模、着力清新文风会风等方面主动自查、积极改进,坚决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严格精简文件,坚决挤掉多余“水分”。坚持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重复发文。省纪委、示范区纪工委未明确要求出台配套文件的不另行发文或原文转发。纪检监察会议上的讲话已公开发表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未经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区纪委监委各室部、派驻纪检组不得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报文。区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严格文件把关审核,确保2019年发文数量在上年的基础上压减三分之一。
坚持多会合并,落实会议精神下“实功”。坚持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省纪委、示范区纪工委无特殊规定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或套开。区纪委监委已发文安排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专题安排。上级纪委已开到镇(街道)纪(工)委的会议,不再另行召开会议。能小范围召开的会议坚决不扩大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时间,一般性会议控制在1小时以内。坚持在抓落实上下实功,区纪委监委各室部、派驻纪检组按照职能分工每月汇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工作说明情况,限时办结,确保上级相关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切实改进文风,向“短实新”对标。坚持除综合性重大部署外,起草文件不提程式化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等,简洁明了列出落实事项、目标效果、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照搬照抄,搞“上下一般粗”,力求言简意赅、一针见血、观点鲜明、重点突出。起草讲话发言等材料,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思想新观点,不老调重弹、不因循守旧,坚持推陈出新、破旧立新,解放思想、革故鼎新。同时,把改进文风作为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从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抓起严起,通过改进文风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