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纪检监察网!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工作动态纪检快讯
杨陵区纪检监察干部掀起学习贯彻新《条例》热潮
发布时间:2018-09-30 16:47:15  作者:组织宣传部 余青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近日,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杨陵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征订新《条例》和相关辅导用书,保证全区纪检干部人手一本,先学一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学习新《条例》20余次,在全区掀起了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浓厚氛围。

深刻领会修订《条例》重大意义。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把学习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作为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内容,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重点学习新增和修订的内容。围绕新旧《条例》对比,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着重把握增加的11条,修改的65条,整合的2条。尤其是“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章节新增的5条,修改的12条。对《条例》新增的“负面清单”,如“山头主义”、“两面人”、“干扰巡视巡察”等新增加的关键词一一对照典型案例,加深认识和理解,突出学习新《条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重点学习新增和修订的内容,更好地掌握《条例》,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打下坚实理论基础。

当好模范遵守和执行纪律的表率。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和培训班精神结合起来,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做《条例》的坚定维护者、带头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同时,坚持刀刃向内,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绝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铁军。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在学深悟透上见实效,以新《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标尺,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到定性更准确,量纪更严明。把学习新《条例》与学习《宪法》《监察法》结合起来,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学以致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用新“戒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从深发展。


中共杨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杨陵区监察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9-87012314 杨陵区康乐路20号陕ICP备12011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