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纪委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省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对我区第一、二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察反馈的问题。近期,区纪委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组联合区环保局对涉及我区整改任务的整改情况及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灶房燃煤改气改电、燃煤锅炉拆除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对省空气质量专项督察组反馈涉及我区一季度未彻底整改的问题及二季度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承担整改任务的单位和部门都能够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各自职能,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各项环保整改任务已基本整改到位。但个别责任单位仍存在责任意识不强、主动作为意识较差、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整改措施不力等问题,导致整改任务标准不高、效果不明显、进度较慢,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针对存在问题,区纪委严格落实“三个助力”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在督查中发现整改落实不力的区工信局等5家单位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对区工信局领导班子进行谈话诫勉,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第三季度考核中结合整改情况予以相应扣分处理。
下一步,区纪委将严格落实“三个助力”,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力度,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措施不实、整改落实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