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厅级纪检监察员刘也安一行三人赴杨陵区调研检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工作。
检查组一行首先到杨陵区五泉镇,对基层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并深入五泉镇斜上村进行入户走访调研。随后,在召开的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工作座谈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建军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杨陵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了汇报。
检查组对杨陵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工作、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级产权体制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年来,杨陵区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共受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线索180余件,立案审查52件,党政纪处分73人,移送司法机关3案3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刘也安在座谈时指出,要明确“微腐败”深层次含义,“微腐败”不仅发生在村组干部身上,党的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中也易产生,我们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微腐败”发生的根源,从干部身上找问题,解决问题,探索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办法,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干部管理监督体系上下功夫,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提醒谈话,红红脸、出出汗,切实把村(社区)“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逐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