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坚持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制度保障,创新工作机制,将落实“三项机制”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机结合,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担责、奋发进取,为推动杨陵追赶超越贡献力量。
强化鼓励激励,增强干事创业动力。一是坚持任选激励。注重选拔任用扎根纪检监察基层一线、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从镇(街道)选拔优秀干部到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充实办案力量,坚定了基层干部肯干事、敢干事、干实事的信心;二是实行考核激励。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体系,结合部门职能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将考核分为年度、半年和季度考核,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对工作实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有效发挥激励作用;三是注重平时激励。通过周例会、月小结、季度点评,对阶段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扬,引导干部向标杆看齐,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科学容错纠错,为改革创新者撑腰。一是积极推动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根据《杨陵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细化容错纠错的界限标准和操作办法,科学甄别可以容错的11种情形,建立合理容错机制,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纠正错误。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真正做到早发现、早纠正;三是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三项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既严格执纪,又教育保护大多数干部,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坚持能上能下,解决干部不作为问题。区纪委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严管与真帮相结合,让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重点解决干部不作为的问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者严肃问责,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曝光,真正形成能上能下的鲜明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