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信访举报,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纪委全面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四个杨凌”服务。
——建立信访举报网络。在杨陵区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开设“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网络举报专区和信访举报电子邮箱,公布举报电话,明确举报指南,方便群众网上举报,同时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收集群众举报信息或意见,并第一时间转办、查办、回复。
——开设信访举报信箱。在区纪委、镇办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信访举报信箱,由设置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或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每周开箱收阅信件。
——配齐信访工作人员。各镇、部门、单位除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外,必须设专职纪检干部一名,做到有信访接待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信访登记簿册、信访线索台账和信访案卷,公示信访制度和接访领导信息。
——开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配置信访举报工作用车,在车辆显著位置标明“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字样、单位名称和信访举报电话等,定期到镇村特别是矛盾突出的较边远村巡回接访,受理信访举报问题,发放纪检信访举报便民服务卡,向群众宣传纪检信访的业务受理范围,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举报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明确纪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对涉法涉诉问题,引导群众向司法机关或执法部门反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案情单一、线索清楚、亟待查明、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线索,督促基层纪委直查快办;对重要信访、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等,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并妥善处置;对能现场调解或解决的信访问题,当场予以调解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