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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管理线索,提高审查调查效率
发布时间:2022-04-21 14:44:57  作者:案管室 刘睿怡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杨陵区纪委监委案管室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依据,规范线索处置,及时全面掌握问题线索的来源、去向、进展、结果,确保问题线索不缺不漏,处置过程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切实提升审查调查效率。

规范管理。案管室统一受理巡视巡察移交、司法机关移送、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领导批办等问题线索,依照相关规定,问题线索坚持一个口子进,除信访室对问题线索直接移送监督检查室处置外,委内外其他各单位及各方面领导同志交办的问题线索,均由案管室接收、再分办。对交办分流的问题线索,列出动态清单。

建立台账。实行案管室“一套总账”集中管理,建立《杨陵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登记台账》,对由案管分办的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按照移交日期、线索编号、线索来源、承办单位、处置方式以及进展情况全程跟踪管理,录入台账。对台账实时更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避免错转、拖压、超时限转办问题线索等情况发生。

强化督办。根据台账实时管理问题线索,加强过程监管,要求承办部门在线索处置过程中,及时向案管室报备相应材料,全程留痕,全程把关、跟踪督办。对发现即将超期的问题线索,及时对问题线索承办部门督办,要求尽快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对长时间未办结问题线索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坚决防止拖延处置问题线索现象,切实提高效率。一季度案管室对问题线索承办部门督办提醒6次。

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是监督执纪的基础性工作。规范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强化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承办部门职责,不仅有助于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也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了解监督对象问题线索情况,更好地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全面准确掌握政治生态总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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