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区纪委案管室深入各单位排查全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查处力度,着力用纪律法律管好全区党员、公职人员。
明确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公检法和行政机关紧密配合,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案管室和相关部门对移交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反复核对 ,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
突出排查重点。在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作出治安调解的案件;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审判机关受理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作为被告人的案件;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涉嫌违纪行为以及其他执法部门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摸排。
细筛问题线索。此次排查对象为全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排查范围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其他执法单位部门办理的案件。对摸排出的党员违纪违法线索,由案管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将违纪违法线索逐项、分类登记备案后移交相关科室进行快查快办。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反映问题线索及时给予处置。
协作促进高效。线索排查需要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等密切配合,区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6个派驻纪检组及5个基层纪委负责及时办理,为案件线索全面细致提供保障;区纪委机关内部各业务室分工协作,严格按照阶段安排,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执纪审查力度,相关数据纳入月度案管数据工作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