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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纪委信访室认真学习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严禁”
发布时间:2023-04-03 15:00:32  作者:信访室 张建华  来源:   浏览次数:

严禁发表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违背的信息或言论……近日,陕西省纪委专门制发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严禁”》,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网络行为立下了规矩,积极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政治生态。杨陵区纪委信访室全体干部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个人自学,认真领会上级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入心入脑,把上级要求落实到工作和生活当中。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纪检监察干部在网络行为上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站稳政治立场,做到令行禁止,以规范有序的网络行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省纪委制定的网络行为“十严禁”,就是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规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着力打造一支忠诚、纯洁、过硬、可靠的纪检监察铁军。区纪委信访室全体干部决心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规范网络行为,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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