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杨陵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综合用好监督成果,在干部选拔使用、评优评先以及警衔晋升等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等问题发生。
注重日常监督。督促联系单位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采取建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处分处理台账等方式,做实日常基础性工作。通过建立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台账,实时掌握情况,为加强干部监督提供参考。
规范办理程序。结合杨陵区纪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有关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在收到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协助联系单位填写《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表》及附相关文件依据,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在现实表现一栏签署意见后,派驻组聚焦是否存在信访举报、是否受到处分问责、是否涉及案件查办等方面逐一核对台账,实现受理及时、回复格式统一、存底归档备查等规范化流程。
综合研判分析。严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分七种不同情况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意见建议。对监督范围党员干部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有问责问效等情况的,综合日常监督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向杨陵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报告,审慎规范提出意见,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客观准确、权威规范。2022年以来,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出具廉政意见回复28份,提出否定意见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