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区纪委监委印发文件,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做好节前廉洁教育。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镜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律,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洁身自好,坚守廉洁底线,扎实开展自查整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部署本单位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通知强调:五一、端午期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开具餐饮税务发票、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始终坚持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一严到底,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从严从快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刹住节日“四风”问题,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防微杜渐。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用新媒体传播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网址,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优势。对干部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监督检查发现的节日“四风”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