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作区内审阶段,审理组向我们提出了被审查人任职履历不准确的问题,我们已经进行了补充完善……”这是某镇纪委向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移送案件时的情景。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为切实提升镇(街)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杨陵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陕西省纪委监委镇案县审工作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杨陵区纪委监委镇案区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协作区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自职责,细化协作区内部审理、审理室审核把关相关程序要求,厘清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全区镇案区审工作。
区纪委监委依托“室组镇”片区协作模式,将全区5个镇(街)划分为3个协作区,由协作区按照“查审分离”、集体审议原则,在协作区内部成立审理组,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文书等进行内部审理,形成初步审理意见,履行审核、报批手续后,正式移送案件审理室审核,形成“镇街交叉互审、协作区内部审理、审理室审核把关”的“一案三审”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已审核各镇(街道)纪(工)委立案案件11件,反馈意见建议20余条,案件存在问题较之前大幅降低,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实际,持续完善镇案区审工作机制,以交叉互审、审评同步为抓手,加强对镇(街)案件的审核把关,逐案赋分评查,逐案反馈整改,推动形成边审理边评查、边发现边整改、边办案边提升的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