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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纪委监委:学习新修改《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持续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5-09-28 17:53:25  作者:信访室 张建华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杨陵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结合上级业务培训、业务讲堂和日常学习,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年度“三化”建设年行动工作要求,从信访举报基础工作抓起,规范信访受理和分析研判,坚持“线上线下”同步,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规范信访受理,突出工作重点。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事项,依托检举举报平台规范信访受理程序和规定,对于信访举报问题精准进行分析研判,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和中央巡视移交等信访件作为重点举报件,加快分流转办速度,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统一管理。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将自受理信访件上报信访室,经分析研判后转至各协作区统筹进行处置,建立集体会商研判机制,精准剥离业务范围外事项,严格判定贴牌举报和无实质内容举报,不断提升信访办理水平。

精准分析研判,提高处置效果。坚持将信访举报问题价值作为根本评判标准,逐件进行精准分析研判,切实减轻承办部门“负担”,更好发挥信访举报“前哨”作用,对业务范围外问题,在受理初期坚持正面回应,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具体处置时,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全程跟踪、适时督办和通报反馈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信访工作提示》,防止因处置不到位等引发重复越级上访。

坚持对照检查,强化贯彻落实。坚持对照新的法规制度,检视信访办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贯彻落实制度要求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相结合,坚持贯通运用,促进提升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坚持每月月底对本月收到的上级转办件和本级自收件进行核对,确保信访举报内容录入到位,切实做到分类清、情况明、数字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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