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麟游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
1.招贤镇阁头寺村村委会主任侯少锋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12月,阁头寺村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中,侯少锋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将2户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15日,招贤镇党委给予侯少锋党内警告处分。
2.常丰镇苏家村监委会主任张增民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2016年7月,苏家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敏杰在完善贫困户异地搬迁“三项协议”资料过程中,违规向21户贫困户收取照相费760元。张增民作为村监委会主任,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制止张敏杰的违纪行为。2017年6月27日,常丰镇党委给予张增民党内警告处分。
3.酒房镇大庄村党支部委员周永林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问题。2015年12月,大庄村在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周永林对群众家庭情况掌握不准确,将购买有轻型客车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识别为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5日,酒房镇党委给予周永林党内警告处分。
4.丈八镇石家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刘晓良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石家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刘晓良驻村工作期间,不遵守工作纪律,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2017年6月16日,丈八镇党委给予刘晓良党内警告处分。
5.崔木镇崔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何琦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崔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何琦驻村工作期间,履行职责不到位,对该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签到册和考勤表填写不认真、不负责,导致考勤表和签到册不一致。2017年8月20日,崔木镇党委给予何琦党内警告处分。(麟游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