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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通报8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7-09-13 16:57: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纪委秦风网   浏览次数:

近日,旬阳县通报8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1、仙河镇大龙王沟村党支部书记王致堂以其妻名义套取移民搬迁补助资金30000元,用于冲抵个人垫付的村集体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予以追缴。

2、吕河镇周家阳坡村委会原主任周明旺、村文书曹文明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套取侵占低保款6251元、23120元。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追缴违法所得。

3、构元镇樊坡村二组原组长薛居毫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养老保险待遇和丧葬费共计3334.6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资金。

4、小河镇寨子沟村四组原组长田录安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75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资金。

5、石门镇木瓜村村委会主任张良峰为群众办理补录户口手续时收取群众礼金25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收取当事人的礼金。

6、麻坪镇铁山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张琰违规享受农村低保资金315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资金。

7、赵湾镇中山村村干部黄景平、黄以发、何成文任职期间将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农户纳入五保范围违规享受五保补助金140848.00元。黄景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以发、何成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追回违规领取的五保补助资金。

8、铜钱关镇水磨村村主任周启顺挪用特困户建房补助资金18000元用于村级财务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特困户建房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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