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岚皋县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典型案例。
1、孟石岭镇草坪村原村会计熊兵截留五保户养老保险金问题。2013年初,熊兵在负责向该村群众发放养老保险卡期间,将五保户熊某的养老保险卡私自保存并支取卡内资金3880元,侵害群众利益。2017年8月5日,孟石岭镇纪委报请镇党委同意,给予熊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查期间,熊兵退回违纪资金。
2、蔺河镇环保所所长李先贵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2017年6月,县纪委在执纪审查中发现,蔺河镇棋盘村存在生活垃圾直接倾倒河内的问题。经查,该镇环保所虽多次进行检查以及治理,但乱堆乱到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镇环保所存在工作不到位问题。2017年7月26日,县纪委对蔺河镇环保所所长李先贵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大道河镇茶农村党支部书记龚正涛违规核销接待费用问题。2017年4月12日,龚正涛以村级公路管护工资形式,在村集体账户中核销接待费用494元,违反了村级“零接待”规定。2017年6月20日,大道河镇纪委报请镇党委同意,给予龚正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龚正涛主动承担了494元接待费用。
该县纪委要求各镇各部门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抓好“三个助力”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