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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08-28 09:43:2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纪委秦风网   浏览次数:

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凤翔县纪委就近期查处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1.凤翔县横水镇沈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宏庆帮助国家退休人员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王宏庆在明知张振华是国家机关退休人员有固定收入、县城有住房,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情况下,采取瞒报身份、出具虚假证明等手段,帮助张振华申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5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横水镇党委给予王宏庆党内警告处分。

2.凤翔县横水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许青义工作不严不实导致国家危房改造资金被套取问题。许青义分管横水镇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认真调查核实,致使县司法局退休人员张振华隐瞒身份、虚报证明材料,骗取2015年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500元。县纪委给予许青义党内警告处分。

3. 凤翔县糜杆桥镇五曲湾村党支部书记孙永胜、村委会主任徐正红违规收取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费问题。2014年,凤翔县糜杆桥镇五曲湾村违规向该村39户移民搬迁户收取县农业局能源办为该村免费提供的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费每户200元,共计780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糜杆桥镇党委分别给予徐正红、孙永胜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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