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中、省纪委建立纪律审查人才库的有关精神要求,决定建立杨陵区纪律审查人才库。现就纪律审查人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纪律审查人才库推荐范围
纪律审查人才库按照“总量控制、确保质量、动态管理”的原则,由审判、检察、财政、审计等单位的业务骨干以及区纪委、各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人员组成。所推荐人员须熟悉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或工程招投标等业务,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文字能力。
(二)纪律审查人才库入库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组织纪律性。
3.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综合文字能力,具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二、推荐方式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条件认真摸底,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业务干部进入纪律审查人才库。各相关单位至少推荐2名,各镇(办)至少推荐3名。
三、人员使用管理
纪律审查人才库由区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日常管理,对入库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和人事变动不定期补充、更新人员。区纪委将对人才库人员每年组织1-2次纪律审查业务知识培训。
根据纪律审查工作需要,在查处大案要案、复杂案件时,按照程序经区委分管领导同意后,向被调用人员单位下发调用通知书,调用人才库人员。对在纪律审查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区纪委根据工作贡献进行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务必于5月23日前将纸质版《纪律审查人才库人选推荐审批表》报送至区纪委案件审理室。
联系人:高嘉楠,联系电话:87015310。
附件:《纪律审查人才库人选推荐审批表》
中共杨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