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按照《杨陵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现就报送2017年新提拔及职务变动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家庭财产情况等情况。
二、填报对象
2017年新提拔任用及职务变动的科级领导干部。
三、有关要求
1.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使用统一规范的表格《杨陵区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后,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登记表及电子版分头报送。各镇办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报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报送归口联系派驻纪检组,联系电话:87018895。
3.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科级领导干部本人认真、准确填报廉政档案的各项内容,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区纪委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进行处理。
中共杨陵区纪委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