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中省纪委七次全会、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根据省纪委和示范区纪工委关于开展“村霸”“沙霸”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就杨陵区开展“村霸”“沙霸”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整治“村霸”“沙霸”作为当期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开展行动,对管辖范围内的存在的“村霸”“沙霸”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于9月4日前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突出执纪问责重点。聚焦“村霸”“沙霸”违纪、乱政、霸财、行凶等行为,对于党员干部中,采取强迫、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的,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放纵、包庇“村霸”和“沙霸”,致使其做大成患的,或者收受财物、徇私舞弊,为“村霸”和“沙霸”充当“保护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是对于暴力抗法、横行乡里,严重侵害集体财产,严重影响群众安居乐业,严重阻扰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严重干扰基层政权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重点查办,严肃追究,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今后,保持必要的节奏,及时通报曝光此类典型问题。
三、强化上下联动。各基层纪(工)委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做好。要深入基层农村倾听群众诉求,加强与公安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接,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边排查边查处边曝光。区纪委信访室梳理一批群众信访举报“村霸”“沙霸”问题线索,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近期集中向各基层纪(工)委交办,并加强督促,限期办结。今后,适时进行多伦次、滚动式督办。
自现在至年底,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整治“村霸”“沙霸”工作落实情况和典型案例报区纪委。
中共杨陵区纪委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