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杨陵区追赶超越新篇章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杨陵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2日)
同志们:
我代表第九届杨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示范区纪工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以改革创新和求实奋进的精神履职尽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召开纪委常委会13次,组织政治理论集中学习30余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10次,举办培训班3期,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自觉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将“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两个维护”成为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处落实不力、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确保中省、示范区决策部署在杨陵区落地生根。严肃查处了揉谷镇田东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赵炳科等两起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全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断增强。
(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面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和人员转隶,整合反腐败资源,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完善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监委调查措施的使用程序,制定审查调查规范文书4类12种。健全与公检法司、党政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党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建立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面贯彻合署办公要求,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区监委实践运用监察调查措施,立案调查27件,给予政务处分27人,逐步将改革的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强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修订完善《九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区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和巡察工作机构“两规则”等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18年,开展3轮常规巡察和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等问题450个,移交问题线索75件,立案审查调查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次,问责处理52人次,巡察监督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四)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在监督对象上,聚焦重要岗位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制定《杨陵区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廉政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全区350名科级干部同步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实行归口管理、动态更新,定期分析研判。在监督内容上,聚焦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确保监督关口前移、定向精准。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525份,取消评优评先、提拔任用15人次,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发生。在监督方式上,强化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监察监督,组织开展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公共财政专项支出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80余次,立案审查调查39件,党纪政务处分39人。
(五)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始终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夯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协助区委常委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300余项。将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和记实制度延伸到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建立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机制。建立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区委先后听取四大班子及各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全面进行点评督导。用好问责利器,出台《杨陵区贯彻<党内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大对落实管党治党不力等行为问责力度,追究问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45人次。
(六)勇于动真碰硬,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23件,处置问题线索353起,同比增长370%,立案审查调查101件,同比增长3倍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人,同比增长163%,立案数量和处分人数双过百,为历年来最高,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形成了对腐败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及监察对象711人次,是去年同期的4.3倍。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11人次,占比85.9%,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00人次,占比14.1%,实现了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体现了对干部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和保护。
(七)扎实抓好“五个专项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和扫黑除恶等工作上强化监督、主动作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36件,立案审查调查9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47人次;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5件,立案审查调查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追究问责15人次;排查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85件,立案审查调查17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追究问责52人次;排查扫黑除恶问题线索27件,立案审查调查2件,党纪处分2人。
(八)从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守“十条禁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持续开展“四个一流”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活动,通过开设微课堂、好书荐读、纪检知识大讲堂、业务大练兵等专题活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增强依纪依法工作意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受理及处置台账,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定期梳理研判,2018年,问责履职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30余人次,坚决防止“灯下黑”。
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决不放松。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的载体和抓手还不够有力;“四风”问题树倒根还在,少数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仍有待加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未得到有效破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的能力和水平,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杨陵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推动杨陵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坚持系统学、跟进学、结合实际学,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政治觉悟,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加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更加强烈执着的责任担当、更加忠诚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深刻教训,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区委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实施意见,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收送一起查,从严从重惩处。建立作风问题定期排查、整改落实、长效推进机制,巩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党内监督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内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监督效能,保质保量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权,全面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实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上级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和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和导向作用。
(四)扎实履行专责机关监督职责,做实做细监督文章
坚持监督常在、震慑常在。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使监督常态化。对监督中发现的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日常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切实做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通过监督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任务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政治生态精准“画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问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抽查,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查力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突出重点监督,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问题,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理汇编查处典型案件的“活教材”,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全面公开通报曝光,凡是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杨陵区实际,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文化氛围浓厚的村(社区),打造廉政教育示范点,推动形成协同互补、富有特色的廉政教育新格局。
(五)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党中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大棚房整治、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聚焦贯彻落实《批复》等中心工作加大巡察力度,确保工作落实。织密巡察监督网,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增强监督实效。建立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构建起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上下协调推进的巡察监督网。强化巡察整改,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巡察发现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六)聚焦“五个专项工作”,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紧盯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落实等关键环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与政法、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生态污染防治等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整治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衙门作风”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推进规范化办案。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严格依法规范使用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加强“走读式”谈话管理,全面堵塞漏洞,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完成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实现杨陵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志式”谈话室全覆盖。
深化“以案促改”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示范区《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发生重大典型案件的部门和单位以及一般性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忠诚于党、忠于人民。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健全机关内控机制,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深刻汲取胡传祥案教训,坚持“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坚持有线索必核、有案必查、失责必问,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奋力谱写杨陵区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