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报道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要紧扣中省、示范区和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积极捕捉、发掘有价值的信息。信息种类主要分为动态类信息、经验类信息、问题类信息、调研类信息、综合类信息等,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撰稿:
1.贯彻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成功做法及先进经验;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好的做法和成效。
3.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特色做法;
4.勤政廉政典型人物、先进事迹;
5.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6.区纪委交办的信息需求、调研文章及网评文章等。
二、目标任务
各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杨陵纪检监察网或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党风廉政建设信息3条;各支部每季度至少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杨陵纪检监察网或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党风廉政建设信息1条。区纪委将根据信息种类、发布平台级别等给予信息作者一定的奖励。
三、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未完成信息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将在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每季度信息发布情况如实填写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纪实表中,并附相关实证资料备查。对不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连续两个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信息“零报送”的,将视情况进行约谈或通报。
四、报送方式
为规范信息报送渠道,统一信息管理,各单位各部门向区纪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时需同时报送稿件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稿件经杨陵区纪检监察网(www.yljw.gov.cn)“在线投稿”报送,其他方式不予接收;纸质稿件经分管领导审签或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纪委组织宣传部,未经审批的稿件一律不予接收。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主动性,认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存在的问题,注意总结分析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各单位各部门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负总责,安排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专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
(三)注重信息质量。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或部署、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等动态类信息,需在事后一天内报送,经验类、调研类等其他类型的信息随时报送。信息内容要真实、客观、全面,做到文字精炼、事实清楚、重点突出。
中共杨陵区纪委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