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纪委、示范区纪工委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杨陵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17年以来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二、时间安排
(一)8月26日-9月1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二)9月2日-3日,各部门、各单位向杨陵区纪委报送《自查发现问题线索汇总表》(附件1)和自查自纠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9月4日-5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处理意见,向杨陵区纪委报送《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
(四)9月6日-10日,杨陵区纪委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排查中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汇总排查整治工作整体情况并上报杨陵区纪委。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排查本单位本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纠正“四风”问题的具体抓手切实抓实抓好,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严肃进行问责追责,要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相关报表,坚决防止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出现负面影响和舆论炒作。在排查中发现管辖范围以外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送杨陵区纪委,由杨陵区纪委统一处理。
(二)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全力配合纪检机关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请财政局、审计局确定1名工作人员参加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组,工作人员名单请于8月31日前报杨陵区纪委。
(三)各基层纪(工)委、各派驻派出纪检机构要加大对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发票的排查力度,强化对本单位、归口联系派驻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区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和问责。
联 系 人:杨 侠
联系电话:87018895
附件:
1. 杨陵区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自查发现问题线索汇总表
2. 杨陵区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统计表
中共杨陵区纪委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