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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司法局党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31 14:23: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0年4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局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整改工作责任。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要求当成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区司法局党组在4月16日巡察反馈会后当天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推进工作,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9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在全单位上下形成了真抓真改真落实的氛围,为扎实推动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扫黑办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整改任务和整改责任人,明确分工负责,协同推进,为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为推动整改,局党组先后召开学习会11次,同时坚持每周各股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有力的推动了整改措施落实。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共杨陵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反馈的5个方面11条问题,细化分解为2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4条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指导把关的工作机制,要求各司法所、各股室负责人按照任务分工,每周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局扫黑办,扫黑办逐条逐项对标销号,做到了反馈意见全落实、全覆盖,整改问题有人抓、有人改、有落实。同时,严格按照巡察整改任务要求的时间节点,向区委巡察办报告整改落实进展,汇报材料由党组亲自把关审核,亲自督促报送。

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对照5个方面11条问题,局党组细化分解为24项具体问题44条整改措施,本着“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改。目前除因疫情影响智慧普法线下赛近期不能开展外,其余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

(一)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制定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周至少进行1次集中学习。二是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动员会、推进会、政治理论学习会11次,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为统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三是制定完善《杨陵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专题学习《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再来一遍”的实施方案》《杨陵区司法行政系统“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司法局在扫黑除恶暨“无黑无恶”创建中的工作任务再学习再强调再安排,明确职责任务,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取得成效:一是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省、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政治站位,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二是全局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明确了司法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中的职责任务,调动了全局干部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了工作落实。三是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在全局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的氛围。

2.关于“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缺乏充分认识”的问题。

采取措施:按照上级对扫黑办人员配备要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明确王程同志为扫黑办负责人的基础上,再增加两人辅助开展工作。

取得成效:局扫黑办人员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3.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的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坚持和完善司法局科级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中包抓司法所工作机制,要求局包抓科级干部每月下基层不少于2次,指导和协助司法所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线索摸排。二是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0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

取得成效:有效改进了做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问题,局科级干部坚持每月深入各司法所至少2次,推动线索摸排、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截至目前摸排线索1条,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落实方面

4.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不够聚焦”的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进行检查2次,指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目前收到备案表2份。二是建立律师工作联系群,定期推送党建等学习资料,制定下发《关于选派机关党员干部担任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员的通知》,向未成立党组织的松意、凌达、至柔3个律所派驻党建指导员,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三是召开动员会、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民主生活会、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邀请律师代表参加学习教育。四是组织辖区律师参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律所管理工作培训电视电话会。五是按照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要求,继续实行局工作人员出庭旁听辖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工作制度,加强全程监督和指导,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

取得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党建管理工作,提升了律师政治理论素养,促进了辖区律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提升了律师行业执业水平和律师综合素质,律师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自觉性不断加强。

5.关于“宣传发动不深入,创新方式不足”的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制定下发《2020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的通知》《杨陵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关于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各普法成员单位2020年普法宣传工作做了安排,明确提出“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加强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二是开展了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线考试,提高全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三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标,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按照2020年至少创建1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到年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达到60%的目标。目前全区已申报17个村(社区)。四是每周对“法治杨凌”微信公众号进行更新,发布内容包括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以案释法等。截止目前,“法治杨凌”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43余条最新疫情信息,阅读量累计达到3000多次。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宣传日、“三官一律”进村(社区)、农村古集会等活动,广泛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次,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累计3000余人。五是组织律师深入各镇(办)村(社区)结合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9场次。深入全区各镇办利用古会等载体在人流密集处宣传《民法典》。

取得成效:一是进一步提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意识,强化了法治思维,各单位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做到普法宣传走向基层、走向群众,提升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推进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形成了较为强大的扫黑除恶暨无黑无恶创建舆论攻势和浓厚创建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为无黑无恶创建活动贡献了宣传力量。

6.关于“线索摸排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明确专人收集线索。二是丰富线索摸排方法,在入户走访的基础上,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形式加大摸排力度,积极动员“两类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局科级干部定期深入包抓司法所再次动员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启用密封信函在“两类人员”中征集线索。四是制定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周,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会,联合区检察院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取得成效:一是线索征集整理更加规范。二是“两类人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三是目前收到涉黑涉恶线索1条,已上报扫黑办。

7.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体系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在公证、法援、社矫、矛调中心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二是以“以案释法”活动为载体,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周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同时制定《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方案,每村(社区)确定一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每月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对村(社区)各类法律需求提出意见建议、对合同等进行法制审查。

取得成效:一是改善服务窗口形象,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二是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扩大了法律知识宣传面,提升群众法律素养。

(三)中央第十二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8.关于“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学习《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再来一遍”的实施方案》《杨陵区司法行政系统“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司法局在扫黑除恶暨无黑无恶创建中的工作任务再次强调学习。二是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召开“一案一整治”工作专题会2次,专题研究无黑无恶创建工作4次。三是建立由分管领导具体抓,社矫办负责,各司法所落实的工作机制,夯实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接收、定期报告、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请假、集中教育、集中劳动、提请撤销缓刑(假释)、解矫等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专业化培训,召开全区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会1次,不断提升各级调解员能力水平。六是严格执行《杨陵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季度考核,激励基层调委会主任主动履职尽责。

取得成效: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领会,明晰了职责任务和责任人,有力推进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五黑无恶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全区全面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无黑无恶创建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二是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使,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成为守法公民。三是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不断推进全区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无黑无恶创建方面

9.关于“无黑无恶创建工作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在全局开展为期2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专题学习6次,研讨1次,召开了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民主生活会。二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期间,局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机关干部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2次上班、到岗情况检查,对发现的上班迟到的同志,局党组在干部职工会上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他干部职工以此为戒,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三是扎实开展2020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各项创建工作,目前申报创建村(社区)17个,年底全区累计达到60%创建率。

取得成效:一是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改进了工作作风,迟到早退现象基本杜绝,坐班率提升,工作人员外出能够做到及时报备,工作纪律得到贯彻执行,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二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

10.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缺乏长效机制”的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制定《杨陵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干部职工学法工作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开展“三项制度”创建活动,召开“三项制度”创建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三是在全区行政执法部门中集中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四是组织律师结合涉黑涉恶典型案例,深入村(社区)开展“以案释法”。五是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为主题的智慧普法宣传。六是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取得成效:一是《杨陵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下发,进一步夯实党委(党组)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了党员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提升了与单位职能职责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运用程度,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二是案卷质量评查的开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强化了从案卷质量中发现执法过程存在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提升广大群众和全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法治意识。

(五)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制定《中共杨陵区司法局支部委员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中共杨陵区司法局支部委员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结合“三项机制”制定完善《杨陵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将干部职工岗位履职和考勤情况作为季度考核和绩效奖发放的依据,兑现奖惩,年终评优。制定印发了《区司法局党组行政系统请示报告制度》《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制度》《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四项制度。三是组织律师深入村(社区)开展“以案释法”。四是合理设置机构,将社矫办与基层股合并成新的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普法办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整合为依法治区与法治教育股,公律股与法制股合并为法制股。四是加强对现有干部职工综合业务能力培训,依托每周三政治理论学习机会,增加业务知识学习,同时积极派员参加上级各类培训,营造学法氛围。五是按照学习计划安排,坚持每周三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交流业务,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六是已安排法律援助中心就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运行问题与武功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沟通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素养。七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全体工作人员沟通协作,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取得成效:一是制度的完善和严格执行,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调动了全体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股室合并,实现了人员岗位匹配,提升了工作效能。

三、下一步打算

当前,虽然我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绝非一日之功,需要常抓不懈、长期坚持。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深化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局党组将按照区委区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为统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工作任务,不断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为建设高质量法治杨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结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反腐倡廉月、“以案促改”等工作,按照周三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省、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一系列会议和政策精神,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久久为功,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整改台账,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不反弹;对应该长期坚持的,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早完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加强纪律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狠抓执纪监督,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此次巡察整改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贯穿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过程和各方面。以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为契机,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还需要完善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以上,是杨陵区司法局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7012149

邮政信箱:杨陵区小康路1号杨陵区司法局;邮编:712100

电子邮箱:422941063@qq.com



                                                                                                                 中共杨陵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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